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HDPE截水沟(沟身及盖板)采购询价公告
采购人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HDPE截水沟(沟身及盖板)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HDPE截水沟(沟身及盖板)采购
(三)项目简况: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位于广安市(经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广安区枣山镇广武东路(S304)与建民东路平交口,由东向西沿原省道304布线,在黄山村附近下穿巴广渝高速(G85银昆高速),继续沿原省道304布线,经齐福乡、普安镇,在普安镇下穿S18遂广高速,而后经白坪乡至武胜县大石坝村,路线沿武胜县城北环线布线(完全利用已建成的武胜县城北环线),在桃园村附近接回省道304,继续沿省道304往西布线升级改造,而后经黑水塘村、万善镇,在万善镇与G212平交后上跨兰渝铁路,路线止点位于宝箴塞路与国道350平交口,主线方案路线全长55.8公里,其中老路拓宽改建45.1公里,利用武胜北环线10.7公里。
本项目共设置1条连接线,位于武胜县,为连接本项目与武胜县城区而设。起于武胜县大石坝村绕城线平交口,沿既有国道350加宽改建,止于永兴大道平交口,L连接线路线全长2.254公里。
(四)招标范围: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弃渣场范围内的HDPE截水沟(沟身及盖板)采购。
(五)供货期限:暂定7天,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六)供货方式:分批次供货。
(七)交货地点:国道350线广安枣山至武胜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控制价
1.控制价:本次询价控制总价为231800元,控制单价、采购数量详见报价表(附件1)。
2.控制价为到场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费(主材、辅材)、装卸费、货物费、包装费、出库费、管理费、运输费、安全责任费、保险费、税金(不含增值税)、合理利润、验收、资金占用费及各类风险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九)支付结算
1.计量方式:按收货时双方签字确认的合格数量进行计量。
2.支付方式:全部货物供货完成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含增值税),剩余3%(含增值税)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且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完成后30日内采购方一次性支付。支付前,中选单位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结算资料和采购人认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至中选单位账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经营户。
(二)信誉要求:报价单位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具体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达到本项目设计图纸文件或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技术规范的合格要求。
2.达到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
(二)其他要求:
1.截水沟应保证过流断面面积不低于设计尺寸,水沟材质采用HDPE,水沟总宽不小于470mm,内宽400mm,内高400mm,水沟壁厚度不小于2.5mm,水沟盖板厚度不小于30mm。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次询价实行一次性金额报价。报价单位按报价表(附件1)要求填写报价。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2300元。
(二)缴纳方式:递交报价资料时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报价保证金。
(三)退还:非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报价结束后现场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六、履约保证金
******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号:************3666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暂定总价的5%。
3.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
4.履约担保的退还:完成全部供货任务,且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方后1个月内退还。
七、报价资料审查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八、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采购人按最终有效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推荐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相同,则以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单价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若全部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资格的,则重新开展采购工作。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十、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及会议时间:2024年9月19日9时00分。
(二)递交方式: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经营者在******集团9楼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现场报价,报价资料须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包装袋封面处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报价资料:
1.报价表(详见附件1);
2.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无需提供,详见附件2);
3.承诺函(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3);
4.营业执照(复印件由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经营者签字);
报价单位递交的以上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且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六)递交报价资料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十一、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3年内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发公告的媒介
******集团官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0826-******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附件1:《报价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合同》
附件5:《图纸》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