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十四五”有关规划要求,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十四五”期间所有地块(包括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安全利用,确保重点建******居环境安全,守住保障“住得安心”底线。
万寿村地块A出让前为林地、耕地、宅基地、未利用地、其他农用地等,后规划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重点建设用地。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有限公司开展万寿村地块A污染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现场走访和资料分析等方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文件要求,调查项目地块污染状况,并编制形成本报告,为地块环境的管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经资料收集、历史************办事处万寿村地块A(常储2023-013号地块一)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判断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污染调查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