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实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17日-4月23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
******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2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实木家具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凌城镇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5年4月16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租赁徐州市睢宁县凌城镇工业园内的空置厂房,建设形成年产实木家具15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项目现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政务办备[2024]777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有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调漆用水、喷枪清洗用水,调漆用水均进入产品,喷枪清洗废水全部进入危废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A、B、C车间开料、断料、修边、精裁、砂光、雕刻、钻眼、铣型、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各经过一套中央集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DA003、DA005)达标排放;调漆、喷漆及晾干、辊涂、紫外线固化、拼板废气各经过一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自车间配套的15m排气筒(DA002、DA004、DA006)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尽量保持废气产生车间和操作间(室)的密闭,合理设计送排风系统,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使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减少生产、控制等过程中的废气散发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外环境造成的污染。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布袋、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粉尘、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油抹布、废UV灯管、喷枪清洗废液、废清洗剂、废海绵、废包装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危废暂存间、喷涂车间、原料间划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避免污染物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